福建住建廳發布工程招投標流程新規定
——7.1起施行,三類情形,直接認定串標!
6月15日,福建省住建廳為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推動本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實際,發布通知:自2022年7月起,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標流程實施新規定。
1、實行誠信承諾函制度:報備招標條件材料時,必須上傳誠信承諾函,否則予以重點監管。新規附上了如下6個格式化承諾函,具體為(1)專家誠信承諾函;(2)投標人誠信承諾函(格式一);
(3)投標人誠信承諾函 (格式二) ;(4)擬派出項目負責人承諾函;(5)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誠信承諾函;(6)計價軟件開發單位誠信承諾函。
2、存在下列行為之一,認定串標:(1)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上傳、解密。(2)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編制。(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或同一計價軟件加密鎖編制。(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串通投標認定情形的其他行為。
附上承諾函示例: